东宏股份: 东宏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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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独
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我们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季勤女士、姚建国先生、
曹文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孔祥勇、鲁昕、魏学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
决策的独立性。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孔祥勇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鲁昕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德州地
区宁津县杜集镇镇长助理、副镇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曲阜师范大学副教
授、法律顾问、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魏学军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潍坊市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流通体制科副科长,潍坊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潍坊证券协调领
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东英科医疗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惠发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季勤女士:1969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山东省财政厅专业技术专家,山东省高端会计
人才,入选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从事审计工作 12 年,先后主持和参与上市公司、拟
上市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各项审计工作。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山
东省渔业船舶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姚建国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曲阜市杏坛中学教师、山东众力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上海金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师,兼任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39551)独立董事、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871245)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曹文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国家甲级设计研究院助工、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设计室副主任、设计室主任、总工办主任、给排水专业总师、院副总工,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人防防护工程师(一级),中国建筑学会
给排水分会理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机电设计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
程建设标准设计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消防系统委员会委员,国家注册人防防护考
试委员会给排水专业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防护工程分会内部设备与防护设备专业委
员会委员,北京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给排水专业委员会委员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北京禹冰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
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在会议上,我们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
了融洽地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
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
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我们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
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
  (三)积极监督公司的财务核算与年度审计活动
  我们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
的审计安排与计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守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经了解核实,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六)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认为上
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和聘任的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
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向全体股东实施完毕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公
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九)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计划,回购注销了 64.80 万股。我们审
核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授予等相关事项,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
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信息披露的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
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
建言献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
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
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
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
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
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孔祥勇、鲁昕、魏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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