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中国能源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制订符合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
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
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规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
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能够实现对投资
者的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