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中泰化学”)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海南永熙实
业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
信,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
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
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中
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根据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需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阿拉尔市
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将其股份全部质押给公司,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
限公司应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行效率,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经营业绩,提高抗风险
能力。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
回避表决程序。
三、关于增补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增补 2022 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
料、产品、商品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
平合理。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
行回避表决程序。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向关联方采
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
出租房产等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
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
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
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 蒋庆哲、杨学文、姚文英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