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夏县天润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司”或“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润新
能向华东新华转让夏县天润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新能”)向华东新华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新华”)转让其持有的夏县天润风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县天润”)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权,夏县天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设、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
源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二)华东新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492,384
负债总额 290,735
净资产 201,649
营业收入 25,126
利润总额 7,102
净利润 6,697
(四)履约能力
本次交易对方资产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公
司将及时督促其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截至披露日,夏县天润不存在产权归属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事发措施。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供电力项目相关咨询服务。
司。
单位:人民币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71,502,309.91 1,844,271,142.06
负债总额 1,189,515,373.27 1,311,149,361.76
净资产 581,986,936.64 533,121,780.30
营业收入 332,465,061.27 317,682,008.17
利润总额 200,904,160.82 193,810,475.69
净利润 171,559,984.64 162,589,664.13
(三)其他相关说明
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夏县天润提供担保、财务资
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夏县天润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性往来款162.63万元。天润新能及其分公司将在夏县天润股权出售交
割前全部收回上述款项。该经营性往来属于正常交易形成的往来款,
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夏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夏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基于评估机构对夏县天润的股权全部权益的估值结果,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理。
(二)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1)支付安排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内将股权对价总额的30%,即人民币333,990,211.72元支付至转让方指
定账户。
受让方应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的5个
工作日内将股权对价总额的50%,即人民币556,650,352.87元支付至转
让方指定账户。
(a)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受让方被登记成为标的股权
的股东;
(b)目标公司如本协议所列的证章照、新股东名册等资产资料
已移交给受让方且各方已签署相应的《交接确认书》;
(c)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如本协议所示交割日披露函。
受让方支付第二笔价款当日转让方立即配合受让方实现对目标
公司及目标项目的控制。
受让方应在目标公司如本协议所列的剩余资产、资料已移交给受
让方且各方已签署相应的《交接确认书》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
的5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192,660,141.14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消缺扣留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转让方协助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所列消缺事项并将相应文件移
交受让方或经受让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前述消缺事项
对应类别的扣留款项。
如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合规手续办理,就未取得的手续
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扣款金额(扣款上限不超过对应类别的消缺扣留
款),扣除扣款金额后,剩余部分退还给转让方;对于扣款所涉及的
未办理手续,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2)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3)交易标的的交付和过户时间
本协议中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
足的当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权益正式由转让方转移至
受让方。
(三)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为自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各方同意,
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经营所形成的收益和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但
是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非正常经营性损失和支出除外,过渡期内非正
常经营性损失和支出(如有)由转让方承担。
(四)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将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适当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
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会构成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亦不
存在金风科技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开拓潜在合作方渠道,优化
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及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金额
以公司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收到的股权转让价
款预计约人民币11.13亿元,可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生产营业所需流
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