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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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
楼 13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4.39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主持本次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6,652,0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关于补选第
四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何晶晶、杨北杨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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