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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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8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
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7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70,0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 18 层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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