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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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2-11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85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对海航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积极对《问询函》中
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
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保证回
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 5 月 20
日、6 月 3 日、6 月 18 日、7 月 2 日、7 月 18 日、7 月 30 日、8 月 13 日、8 月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2〕134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
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
情形,以及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结论
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
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截至目前,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
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
期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
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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