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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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9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
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监事会同意聘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 260 万元(不含途中差旅和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
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本次审计费
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结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年报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与本次聘请相关的协议文件由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
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监事会同意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原《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
联 交 易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关联监事张建宏已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2 票。
  表决情况:同意 2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
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17 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
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
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17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
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6.34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
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3.83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
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等。
  有关上述授信与担保的具体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
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授信额度及
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公司关联方将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各主体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该事项为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
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业务
顺利开展,2022 年度公司新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
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
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及
授权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
产交割日为起始日)。
  此外,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及第
三方自愿、无偿为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创新金属接受上述关
联方及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创新金属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公司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
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
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
过 6 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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