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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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
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对江苏立导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
将有效调动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公司及江苏立导科技有限公司稳
定可持续发展。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涉
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光导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光导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
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对无锡光导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
股权激励将有效调动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公司及无锡光导精密科
技有限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氢导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氢导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
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对江苏氢导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
股权激励将有效调动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公司及江苏氢导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明燕       戴建军          赵康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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