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 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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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70 元(含税)。截至目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3,333,334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数进行计算),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公告编号:2022-025)
               。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333,33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23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12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12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出借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号地铁金融科技
大厦 11F 公司会议室
   咨询联系人:王灿钟
   咨询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电话:0755-86024183
七、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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