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 华发股份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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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
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
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分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分期进
行注册,具体各期注册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
额为准。
    单期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后,根据
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
销商情况,以簿记建档情况而定。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本息以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
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在获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各期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根据《公
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局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局根据进展情况授
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
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
筹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据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要文件;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
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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