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 电投产融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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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7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 公 司 2022 年 前 三 季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目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323,005,111.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
整原则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年 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注】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11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11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联系人:孙娟
     咨询电话:010-86625908
     传真电话:010-8662590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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