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2-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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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19   大智慧    2022/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
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
       (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3)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
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
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
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
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上海防疫部门、会议地
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
各项工作。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
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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