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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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7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 9 号北新中心 A 座 17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自波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 1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0,253,9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2,321,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3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6 人,代表
有 表 决 权 股份 共 237,932,311 股 ,占 公 司 有 表决 权股 份 总 数的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提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690,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反对 44,563,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624,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5%;反对 44,563,71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于凯军先生获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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