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 国电南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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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2-05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董事 7 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董事李延群先生、独立董事杨淑娥
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
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
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凤蛟
   委员:经海林、李延群、郭效军、李同春
                     -1-
  主任委员:杨淑娥
  委员:李延群、狄小华、李同春、黄学良
  主任委员:狄小华
  委员:王凤蛟、经海林、杨淑娥、黄学良
  主任委员:李同春
  委员:李延群、杨淑娥、狄小华、黄学良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秘书处(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日
常工作,该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二)同意《关于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
不得超过六年,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淑娥女士、狄小华
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 9
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苏文兵先生、骆小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2-
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选人;同意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文兵,1965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博士。现任南
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从事管理会计和资本市场会计行为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
作,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出版多部会计专业著作。历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现兼任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88116)独立董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SZ002563)独立董事、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090)独立董事、江苏大全
凯帆开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骆小春,1969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现任南京工业
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法学教授。兼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经济法学会
副会长,江苏省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专家,建邺
区政府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
  (三)同意《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3-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
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 49 条之规定,现指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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