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0-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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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拟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中,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
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刘松源             刘光超          张   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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