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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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2-3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财务资助事项进展
  为补充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视传媒”)控股子公
司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北方”)的日常流动资金,
公司中视北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通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向中视北方提供
财务资助。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年利率 2.12%,
可分笔提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 2022-20)。
  近日,公司与中视北方、交通银行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签署了第二笔《公司
客户委托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视北方履行了第二笔借款支付义务。
  二、 财务资助合同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的方式:委托贷款
  借款人: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委托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
  合同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
  贷款利率:2.12%
  贷款的偿还及利息支付:借款人应按照到期日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
  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
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和挪
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合同
约定利率上浮 4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60%。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委托人为实现债权
或委托人委托贷款人代理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委
托人和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中视传媒持有中视北方 80%股权,向中视北方委派董事、监事和主要经营管
理人员,可以掌握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其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地控制
委托贷款风险。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
担保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中视北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检查借款资金
的使用情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中视北方加强项目管理力度,严格审批成本费
用支出,合理把控项目进度,加快资金回收速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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