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2-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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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中荣印刷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中荣股份”)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情况
   成员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 负 责 或 参 与 冰 川 网 络 ( 300533 )、 麦 格 米 特
                       (002851)、易天股份(300812)、芯朋微(688508)       、
                       显盈科技(301067)   等 IPO 项目,华伍股份(300095)、
               陈坚
                       麦 格 米 特 ( 002851 ) 等 再 融 资 项 目 , 智 慧 松 德
  保荐代表人
                       (300173)、麦格米特(002851)等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
                       曾负责或参与芯朋微(688508)IPO 项目、麦格米
              韩志强
                       特(00285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曾负责或参与祥源新材(300980)IPO 项目、芯朋
  项目协办人        张婧      微(688508)IPO 项目、今天国际(300532)可转
                       债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    柯润霖、袁卓、王调育、朱宸宇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4,827,560.00 元
  法定代表人:黄焕然
  成立日期:1990 年 4 月 25 日
  联系电话:0760-85286289
  传真号码:0760-85596788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
可证经营);产品包装服务;食品用纸包装制造、容器制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
营)、印刷包装技术研究开发和工业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粤府办【2014】24号文件,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印
刷品印刷等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发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履行了严格的
内部审核程序:
核,同意立项。
内核部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了现场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报告。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就审核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和整改。
责人对该项目的拟签字保荐代表人张敏涛、韩志强进行了问核,并形成了问核意
见。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根据问核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完善并逐项回复。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内核会议上,
内核小组成员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存在问题及风险
进行了讨论,项目组就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答。
  内核小组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本项目。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内核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内部核查部门对内核意见落
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内核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申请文件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并在创
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关证券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规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依据充分合理;
存在实质性差异;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理办法》等法规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尽
职调查、审慎核查。
  一、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用计划、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
案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了决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决议,包括: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股票发行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关于《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记录,查阅了三会议事规则及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现场查看了各职能部门运
行情况,取得了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确认发行
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主要资产明细、重大商务合
同,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取得了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取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并
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
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
定的发行条件、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
月 25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股
东会)决议、会议记录及相关制度文件,确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规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7-22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和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2〕7-23 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
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高管履职情况、
财务核算体系、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
况、内部决策程序和内控机制等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
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
决议和记录,查阅了工商登记文件,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访谈了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工商登记文件,历次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股东会)决
议、历次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了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声明文件,确认控股股东和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发行人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均为黄焕然,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
属纠纷。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权属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关于公司的信用报告,查询了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访谈了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
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产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政府
许可、权利证书或批复文件等,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确认发行人生
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政府部门网站,
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取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
诺,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确认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
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
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政府部门网站,
访谈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确认发行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四、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股东中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工商资料及章程,
查阅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确认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均
履行了备案程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要求。
  五、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
行人主要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通过尽职调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面临如下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公司的直接材料主要为白板纸、白卡纸等原纸制品。报告期内,公司直接
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8.57%、66.39%和 66.24%。
   随着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不断推进,环保政策持续趋严,落后产
能逐步被淘汰,加上国内近几年对进口废纸(白板纸主要的生产材料)的政策趋
严,2021 年起实施禁止进口废纸政策,且 2020 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
经济和产业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纸品价格在报告期内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注:单位为元/吨;数据来源于纸业联讯;白板纸以东莞玖龙 250g 白板纸广东平均价为
例,白卡纸以红塔仁恒 250g 白卡纸和山东博汇 250g 白卡纸广东地区的均价为例
月起价格开始有所回落,但全年平均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
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若销售价格等其他因素不变,在发行人完全无法将原材料
价格上涨传递至下游客户的情况下,纸张价格每上涨 1%,公司的毛利率将下降
约 0.30%。
  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也存在一定的调价机制,但是若公司无
法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及时并全部转嫁至下游客户,短期内将影响公司生产
成本,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构成较大影响。
  权威杂志《印刷经理人》发布的《2021 中国印刷包装企业 100 强排行榜》
数据显示,我国百强印刷企业 2020 年的销售收入总值为 1,395 亿元,约占全国
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的 14.68%(印刷包装业总产值数据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产业分析报告),规模以上企业占比较低,包装行业集中度不高,行业竞争激
烈。同时,我国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包装市场,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
国,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尽管公司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但若公司未来
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时响应能力以及持续创新能力不能够随着行业发展而
提高,将会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丧失了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或扩大其他行
业市场份额的策略受阻,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2019-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
长率为 11.04%。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中山、
天津、昆山及沈阳 4 个主要生产基地,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大幅
上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
司将面临管理水平、人力资源、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多方面挑战。如果公司
的管理水平、人才培养、研发实力及市场拓展不能适应公司规模逐步提升的需
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可能
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人力成本支出占比较高。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经济
结构调整,国内劳动力招聘难度及人力成本随经济增长持续上升,对公司的盈
利水平构成较大的影响。同时,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通过提升产品价格来
消化成本的难度逐渐增大,从而会进一步压缩公司的利润空间。
  (二)财务风险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改善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报
告期内,公司基于产能扩建、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在中山、天津及沈
阳投建了新厂房并新购金额较高的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对应厂房及机器设备等
非流动资产投入合计达 4.47 亿元。由于非流动性资产投入金额较大,公司负债
金额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相对较高,存
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偿债能力的指标如下:
       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20            1.06           1.02
    速动比率(倍)                   0.92            0.80           0.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29%          46.26%         46.2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的优惠。若发行人或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能持续获得,或者高
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幅度减少或取消,将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1,439.72 万元、
司的净利润、现金流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上市后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净资产收
益率较上市前下降的风险。
  (三)技术和产品创新风险
  随着纸制印刷包装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未来能否保持较强的开发
具有创意性产品的能力,从而持续维系宝洁、好丽友、玛氏、飞利浦、亿滋、
雀巢、维达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的合作关系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公司
也存在未来核心技术发展速度不及行业技术变革速度的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竞
争力下降和客户订单减少的情形。
   (四)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日化、食品保健品、消费电子等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宝洁,公司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 48,476.26 万
元、47,581.07 万元和 53,448.6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50%、
为 45.18%、44.51%和 42.35%,占比也相对较高。
   由于公司对宝洁及其他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如
果发生部分主要客户特别是宝洁不再与公司合作,或者由于其业务发展或采购策
略等的变化向公司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包装行业面临的政策风险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09 年制定并于 2010 年开始实施《限制商品过度
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23350-2009)的国家标准;于 2021 年 8 月制定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新标准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2022 年,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包装行业标准的完善
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目前发行人的产品均符合 2009 年版和 2021 年版国家标
准的要求。但若未来国家出台严厉的政策对产品包装进行限制或规范,将可能使
包装材料的需求数量和价格降低,从而对包括公司在内的众多包装行业内企业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实施产能扩建、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及研发中心建设等募投项目能够提升
公司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但同时也对公司市场拓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超
过三十年的经营中,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优质的服务水平,获得了众多
高端消费品行业知名企业的认可,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市场规模稳步增大。尽
管超过三十年的发展历程证实了公司优秀的客户开发和维护能力,但也不排除
竞争对手的发展、市场容量的变化、下游客户产品需求的变动以及营销渠道开
拓措施不利等因素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产能过剩或者毛利率大幅低
于正常水平等不利因素,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
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规模预计将增
加 46,890.33 万元,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合计约 4,442.91 万元,约占发行人
润增长足以抵消上述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增加,但如果项目达产后未能实现预期
收益,则公司面临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度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七)大额现金分红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的现金股利分别为 2,896.55 万元、10,137.93 万元和 0
万元。公司最近三年支付的现金股利占 2019-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累计数的比例为 22.7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
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现金分红比例相对较高。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十,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
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上市后由于存在募投项目
等重大资金支出以及其他可能的资金需求,可能出现未来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
于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从而存在报告期内大额现金分红不可持续的
风险。
  (八)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
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应该中止。若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
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条件,或将会出现发行失败
的风险。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黄焕然间接控制本公司 56.01%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预计本次发行后,黄焕然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虽然本公司建立了“三
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各项制度,但实际控制人
仍可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运用其他直接或间接方
式对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向、重要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给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失的风险。
  (十)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总股本为 14,482.76 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30.00 万股,预
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9,312.76 万股,增加 33.35%。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30,070.87 万元。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体现,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
等即期回报指标将会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纸制印刷包装业务,已成为快速消费品市场纸
制印刷包装行业的领跑者。公司已与十余家全球 500 强企业及三十余家国内知名
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位列《2017 中国印刷包装企业 100 强排行榜》
中第 17 位,为国内规模较大的纸质包装印刷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客户
资源、核心技术、多区域运营等方面积累较多的竞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质的大客户优势
  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快速消费品和消费电子行业中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公
司目前已进入的主要行业及部分合作品牌情况如下:
   细分行业                    合作品牌
    化妆品
   口腔护理
  个人及家庭护理
 食品
保健品
 医药
消费电子
烟草制品
 酒类
   在线教育
  公司的优质大客户优势为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带来以下有利条件:
  公司已与十余家全球 500 强企业及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上
述企业均为各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在相应细分领域形成较强的品牌优势。
在与各细分领域领先客户展开合作前,纸制印刷包装企业必须符合客户一系列严
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并需要通过长时间的考察程序。在与这些客户的合作过程
中,公司积极吸收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通过在细分领域的持续深耕细作及创
新投入,公司已在日化、食品、保健品、电子、医药等细分领域的印刷包装行业
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效益,有助于公司开拓细分领域其他客户。
  在日化行业,公司与口腔护理品牌中的黑人、佳洁士、高露洁、冷酸灵、纳
美等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并且是宝洁、高露洁、好来化工、欧莱雅等公司认证的
合格供应商;在食品及保健品行业,企业与雀巢、亿滋、玛氏、汤臣倍健等建立
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电子行业,公司服务的客户包括小家电及个人护理电器领域
的飞利浦、家庭娱乐及音像领域的佳能以及电子烟领域的英美烟草等;在医药领
域,公司已与拜耳、同仁堂、中新药业、万通药业、华北制药等开展合作并提供
包装服务。
  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其中国际知名品牌客户包括宝
洁、好丽友、玛氏、飞利浦、雀巢、亿滋、高露洁、好来化工、英美烟草等,国
内知名品牌及客户包括维达纸业、汤臣倍健、冷酸灵、伊利。该类国内外知名品
牌客户产品种类齐全、收入规模大,属于各自行业市场发展的引领者。发行人与
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保持着长期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公司营业收入随着下游客
户市场的规模增大而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已与发行人合作 15 年以上的客户包括宝洁、好丽友、玛氏、雀
巢、飞利浦、亿滋、维达纸业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客户,该类客户对公司营业收
入的平均贡献率超过 50%。
  公司的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发行人与大客户的长期友好合作往往
始于某一细分单品。在该单品合作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得到客户认可后,双方
合作逐步扩大到某一品类,进一步覆盖至多个品类,直至参与到下游客户的新产
品包装设计开发过程中。通过和国内外大客户合作,发行人有机会了解并掌握快
速消费品、消费电子市场不同细分领域对包装物的市场需求特征,如日化领域的
色彩管理要求、食品领域的材料安全需求、消费电子的结构韧性要求等。国内外
大客户的高端需求推动发行人加深对快速消费品、消费电子行业前沿发展的理
解,并不断更新和提升管理、生产技术水平。
  公司从成立之初,即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开展合作,按照高标准、高水平的要
求进行公司治理、经营及建设。经过近三十年与国内外客户的持续合作,公司已
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研发、生产、供应链体系,建立了从上至下多层次、多
方位的营销服务网络,能够快速响应客户、市场的变化及满足相应需求。以上能
力使得公司在新兴行业、领域兴起时,能够快速把握市场机遇,调动公司力量进
行研发工作,并通过营销服务和生产体系的配合,迅速切入到相关行业、领域,
把握先机。近年来,公司已拓展智能穿戴、电子烟、在线教育等多个新兴行业、
领域,借助新拓展领域的迅速发展,也将带动公司未来业绩持续提升。
  (二)具备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及创意设计优势
  通过在纸制包装行业超过三十年的研发投入,公司掌握了印刷行业一系列的
核心技术,并具备了独特的创意设计能力,并通过生产技术和经验的积累,具备
了较强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研发活动,每年投入较大规模资金进行研发活动。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有效使用的专利 24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
外观设计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30 项。公司已经掌握或应用了柔版印刷技术、数
字印刷技术、云数据自动配色系统、网络印刷系统等具备较高技术先进性的核心
技术。
  经过超过三十年在印刷包装行业的精耕细作,公司已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的研发设计体系。基于对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和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长期
合作,公司根据不同细分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建立了按日化、食品保健品、消
费电子、药品等来划分的市场需求库,更好地向客户提供定制化创意设计方案。
公司的创意设计主要包括向客户提供平面与结构设计、生产工艺设计、材料研发
设计、可溯源及防伪方案设计、色彩管理等。具体如下:
  阶段        内容                 增值服务
         平面与结构设计     基于下游客户的品牌定位、市场营销策略,公司
          生产工艺设计     借助 PDM/PLM 平台,提供涵盖形象设计、结构
 样品试制                设计、原材料材质、配套生产工艺的全套解决方
           材料研发      案。同时,系统化管理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并形
         可溯源及防伪方案    成数据库,提升方案与客户需求的契合度。
                     包括文件分色、颜色模拟、数字配色及专色管理。
                     公司通过色彩管理可保证在连续生产过程中,不
 连续生产      色彩管理
                     同材料、不同时点和不同区域生产的包装物成色
                     连贯并保持一致,助力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创意设计获得了宝洁、高露洁、玛氏、雀巢、亿滋、
汤臣倍健、飞利浦、英美烟草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与部分客户在
其德国法兰克福、荷兰德拉赫滕和美国波士顿、辛辛那提等地的国际研发中心进
行合作开发,增强并展现了公司在部分细分领域的前瞻性研发能力。报告期内,
由公司主导创意设计的产品比例约为 30%,同时公司多款产品创意设计获得了广
东之星创意大赛银奖和铜奖、Pentawards(全球包装设计大奖赛)国际设计银奖
以及 iF 设计奖和红点设计奖等多个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类奖项。
  (三)智能化、专业化生产及多区域运营优势
  应“中国制造 2025”的发展趋势,公司多年来持续投入智能制造及管理的
升级改造,陆续引入了 ERP、CRM、PDM、MES、WMS、SRM、BPM 等一系
列管理软件,形成了从客户管理、产品开发、制程控制到财务管理的完善闭环管
理体系。依托以上信息化系统,公司积极探索上下游生态链的互联互通,在业内
率先实现了远程自主产品开发、上游需求数字化对接等技术的突破。极大的提高
了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测性,从而有效提高物流和资金流的资源配置效率。
  与此同时,公司近年来加大力度投入在硬件升级上,2018 年落成投产的中
山新工厂,融合了印刷行业特点和工业 4.0 设计理念,大量使用了业内先进技术;
如高密集无人自动库、机械码垛、自动物流系统、AGV 等等。通过定制的智能
生产管理软件的整合,有效的实现了从物料入仓、生产过程到成品出库的一码全
流程可视化管理,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交付准时率。软硬件的结合使公司具备
了较强的生产成本控制能力。
(高档纸制品包装智能制造)”、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评选为“印刷智能制造试点示
范项目”。
  通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已经掌握了依照产品特点灵活进行产线配套设计
的专业技术。目前公司已开发并拥有三大生产平台及延伸的工艺配套技术:针对
产品小批量、多批次生产及快速交付设计的高速数码印刷平台;针对产品表面效
果要求丰富的平印及配套后道工艺生产平台;针对产品大批量、规模化生产的柔
版一体化生产平台。公司的专业化产线设计能力能高效应对不同特性产品对于速
度、品质及其他差异化需求。同时,公司拥有折叠彩盒、礼盒、坑盒等多类别产
品生产线,充分满足了客户对产品多样性及个性化的要求。
  为更好地覆盖及服务不同区域的客户,配套集团客户在多地子公司的采购需
求,公司在中山、天津、昆山及沈阳设立了四个生产基地,覆盖华南、华北、华
东和东北等主要区域。公司实行集团集中就近采购、多地就近生产服务的模式,
公司多区域运营可以快速、及时响应重要客户跨区域的采购需求,形成了就近采
购、就近生产、就近交货的能力,大大降低了采购、生产、物流和库存成本,提
高了公司的竞争力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四)完善的高品质质量管理体系优势
  为更好地服务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公司始终秉承高质量的产品战略。公司
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FSC 森林管理体系及 FSSC22000 食品安全认证体系等一整套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取得了食品包装工业生产许可证、防伪标识工业生产许可
证等,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质量管控体系。
  公司内部通过建立严格的作业标准、持续改进生产方法、智能化质量管理手
段、完善的员工培训系统及技术技能认证体系等方式,持续提升对产品和服务质
量的管理能力,并将质量文化作为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践
行及积累,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这成为公司持续赢得高
端品牌客户长期信赖的很重要因素。稳定的高品质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客户及行
业的高度认可,建立了公司优质产品生产和品质管控能力的优势。
  (五)人才及管理优势
  在人才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科学有效的内部培养与外部
引进相结合的模式,组建自身的管理层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公司推
行在职人员的全员继续教育,以提升人才竞争力。
  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既有内部培养,也有外部引进。
  内部培养的关键管理人员,大多已服务公司超过十年以上。如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黄焕然、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志华、董事林沛辉和周淑瑜均从事印刷生产经
营均超过三十年,积累了丰富的印刷行业管理经验及广泛的市场和社会资源,准
确把握市场需求,不断带领公司进行生产和管理创新。
  外部引进的关键管理人员大部分拥有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背景。如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杨建明和赵成华均从国际知名企业引进至公司的关键管理岗位。外部
优秀人才的引进可以为公司注入新鲜思想,帮助公司吸收其他企业优秀的生产和
管理经验,促进公司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公司已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人
力资源格局,建立了高水平的人才和管理层队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借助外部管理咨询机构的力量,对公司绩效管
理、组织设计、战略落地、战略解码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提升。2020 年公司引入
外部管理咨询机构德勤,开展公司战略执行与组织能力提升项目的合作。通过借
鉴外部先进理念,打造企业国际化的管理思维和服务能力。形成公司以客户为中
心、协同效益最大化、敏捷高效的产销研运作平台,并充分发挥总部价值,通过
有效授权与风险监控的平衡,构建员工与企业同成长的事业共同体机制。
  依托发行人超过三十年的行业实践及积累的管理经验,2012 年经公司内部
审议通过,公司在集团层面设立中荣印刷管理培训学院。通过组织外部优秀讲师、
内部管理者及专业骨干授课的方式,对公司在职人员和管理培训生开展轮训和培
训教育。在公司内部建立全员持续教育的管理机制的同时,公司积极与行业高校
进行联合办学等方式的合作。目前发行人子公司天津中荣已成为北京印刷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职业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等十几所院校的校外实践
教育基地,也是天津企业培训中心之一,有助于为包装印刷行业培育新一代优秀
人才。继续教育管理机制和体系的建立为公司人才资源的储备和积累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
  (六)绿色环保优势
  随着绿色环保意识不断深入,公司积极实施绿色印刷、清洁生产,从源头管
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入手,推行可持续发展道路。
  源头管理上,公司从创意设计着手,推行绿色设计理念,减少塑料材料的应
用,此外公司推广使用水性胶水、水性油墨、大豆油墨等易降解材料;过程控制
上,公司推行清洁生产、7S 管理,引进柔版印刷设备、引进澜达纳米水性印刷
设备、CTP 数字制版设备,计算机配色系统及节墨软件等工程技术,在生产过程
中使用 LEDUV 印刷等工艺减少各生产环节的能耗及污染;末端治理上,将生产
过程中会产生少量 VOCs 废气及其他污染物通过安装清废设备处理、安排具备资
质的处理机构定期回收等措施降低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八、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精神。
  九、保荐机构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发行人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聘请了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此
之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需要,发行人还聘请了深圳市寰宇信
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并出
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与上述第三方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并已以自有资金
支付款项。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本保荐机构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
为。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中除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聘请了深圳市寰宇
信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符
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十、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条件,同意担任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并推荐其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张婧
 项目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陈坚               韩志强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朱文瑾
  保荐业务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张晓宣
 内核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朱文瑾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赵卫星
  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林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
关问题的意见》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授权陈坚、韩志强担任中荣印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负责该公司发
行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坚               韩志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林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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