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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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
年5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5月27日16点0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官炳政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议案经逐项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班耀波先生、王荭女士、杨慧丽女士三人,班耀波
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王荭女士、张伟先生、张垚先生三人,王荭女士为主任委
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班耀波先生、张伟先生、官炳政先生三人,班耀波先生为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官炳政先生、张伟先生、王荭女士三人,官炳政先生为主
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官炳政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聘任向坤宏先生、刘峰先生、鲁丽娜女士、武守涛先生、王志明先生、杨慧
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聘任张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
件。
  张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zhangyao@mesna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4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聘任孙志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
见附件。
  孙志慧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邮箱:sunzh@mesna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聘任孙文钰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修订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董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2 年 5 月修订)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修订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 年 5 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修订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2022 年 5 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与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业”)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书》,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4,715 万元,收购东方宏业所持有的天津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银行”)13,100 万股的股份,
约占天津农商银行总股本的 1.57%。
    《关于购买股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
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
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
日报》。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入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公司配料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市场营销总监、公司副总裁。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官炳政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20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现
任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坤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管理中心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资本与规划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鲁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28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
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份有限公司成型系统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兼任青
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成型&非公路成型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武守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
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份有限公司亚洲区营销经营体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兼任公司配
料部总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入公司以来,先后担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战略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半钢成型
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慧丽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0万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证券法务部、战略发展部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张垚先生持有公
司限制性股票100万股,与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计部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文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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