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 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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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本公司”或“万润股份”)
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30,335,215 股为
基数,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股本和送红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红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9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
  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19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万润股份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 1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于书敏、肖新玲
  咨询电话:0535-6101017
传真电话:0535-61010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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