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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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
值测试报告的公告》结论客观公正,同意该减值测试报告。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中 国 证券 报 》、《 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
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博置业”)、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房产”)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在建工程为宁波城市之光广
场(C3-5#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城市之光项目)。城博置业作为城市之光项目转让方,
浙建房产作为专业房产开发公司受让城市之光项目并将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形式负责城市
之光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浙江建工作为专业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城市之光项目后
续工程施工事宜,预计后续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 110,000 万元。根据浙建房产、浙江建
工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在假设开发的情形下,城市之光项目权益的价值为
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宁波地区的应付款项,剩余转让对
价,通过销售变现等方式处理,将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要求化解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有关项目债务缺口。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签订后,浙建房产与浙江建工就后续
还款事项约定如下:(1)浙建房产承诺自城市之光项目资产过户登记至浙建房产或新设
资产受让方名下之日起 2 年内,浙建房产或资产受让方向浙江建工归还前述 21,860.11
万元款项。(2)如浙建房产后续未能按期归还前述 21,860.11 万元款项,浙建房产同意
以包括但不限于等价资产或权益作为履约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
券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应
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浙建房产的间接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系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监事江建军作为关联方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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