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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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提名陈国灵女士、薛蓓蕾女士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见附件)。上述监
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灵女士,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杭州普特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公司监事。陈国灵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陈国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薛蓓蕾女士,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杭州滨江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会计,公司监事。薛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薛蓓
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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