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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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4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
通知,于2022年5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主动
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确保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西赣锋锂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n.cn。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
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
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采
纳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议案》;
    为吸引、激励及挽留公司有能力的核心人才,优化公司的薪酬架
构,完善股东、经营管理层和执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以促
进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扩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受限制股
份单位计划》。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n.cn。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
权董事会及/或授权人士处理有关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议案》;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考虑、委任并成立管理委员会,并授予管理委员会所有权力
以处理有关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事宜;
  (2) 基于对本集团发展及增长的贡献或视作合适的相关其他因
素,不时厘定合资格获授奖励的合资格人士;
  (3) 向其不时选定的该等合资格人士授予奖励;
  (4) 厘定奖励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厘定归属条件是否达成;
  (5) 决定如何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则结算受限制股份单
位的归属及行使;
  (6) 厘定奖励函所载行使价的调整(仅向下调整),在此情况下,
须向有关选定持有人发出列明经调整行使价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用
邮件、电邮或通过任何电子方式发出通知);
  (7) 诠释及阐释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则及根据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授出奖励之条款;
  (8) 监督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
  (9) 作出或更改管理、诠释、实施及营运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
有关安排、指引、程序及╱或法规,惟不得与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
则有冲突,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关的规定,有关修订
须经股东大会及╱或相关监管机关批准,则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将取得
相应的授权;
  (10) 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设定及管理绩效目标;
  (11) 不时批准奖励函及归属通知的形式;
  (12) 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委聘银行、会计师、律师、顾问及
其他专业人士;
  (13) 就营运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根据信托契据买卖受限制股
份单位签立所有相关文件以开设证券账户;
    (14) 厘定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执行、修订及终止;
    (15) 代表本公司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签立、执行、以本公司
印章盖印、修订及终止相关文件(包括信托契据)及采取有关其他步
骤或行动以落实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则的条款及目的;及
    (16) 行使股东可能不时授出的任何授权。
持有效的期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候选人,通过对王金本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
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王金本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
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金本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王金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n.cn。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泽人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
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临 2022-赣锋锂业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
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锂盐产品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保障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
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授权
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临 2022-赣锋锂业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
的 公 告 刊 登 于 同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王金本:男,汉族,中国国籍,生于 1966 年 3 月,经济学学士、
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民建江西省委会经济委员会
委员。历任江西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会计、财务副科长、财务经理;横
店集团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西省建材集团外部董事,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10 日换
届不再连任),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生物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金本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
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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