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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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
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前赎回“交科转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交科转
债”)行使提前赎回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有关规定,同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登
记在册未转股的“交科转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    宏             金迎春
     赵    敏             徐荣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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