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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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通过电话
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亚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鉴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综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终止
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
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49,903.12 万元(含 49,903.12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
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
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
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
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
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
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
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
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股票;
次可转债;
息;
议并行使表决权;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
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书面提议;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
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903.12 万元(含 49,903.12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
     生产项目
     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
     械产品生产项目
          合计                 53,309.72      49,903.12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编制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 期回报 与填补 措施及 相关主体 承诺的 公告》(公告 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
告编号:2022-02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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