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 关于大族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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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族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的股票自
且“大族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族转债”的
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大族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
值的 103%(含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
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
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
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大族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28
日,连续十六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52.19 元/股的 70%,即 36.53 元/股;
股(因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转股价格由 52.19 元/股调
整为 51.79 元/股)的 70%,即 36.25 元/股。
   综上,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大族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族转债”的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的 103%(含当期应
计利息)即 103 元/张(含息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
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大族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到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
      ;t=114 天(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算头不算尾)
                                                    。
  计算可得:IA=100×1.6%×114/365=0.500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
      “大族转债”回售价格为 103 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 0.500
元/张(含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
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大族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他债
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大族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大族转债”。“大族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公司的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可转换
公司债券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5 月 24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每五个
交易日至少发布一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并在回售期结束后公告回售结果及其影响。公司将在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7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
务失效。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大族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大族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大族转债”持有人发出交
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
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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