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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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拟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补充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补充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部分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斌   卢万明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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