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参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
判断,就公司拟提交第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参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控股子公司南
京秦淮风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淮风光)定向发行股票事项是按照“公
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及秦淮风光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整体
发展战略,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
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小三 吴劲松 黄震方
二○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