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股份: 日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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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象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史济波先
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罗金明、张志勇、郑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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