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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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
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已建
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
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古启军
   李劲松
   袁真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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