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 鹏博士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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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2-053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 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
重大产业投资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不具备
强制约束力。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协议
后续的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
体协议为准,签署具体协议的时间尚未确定。协议本身不产生具体收益,协议的
签署对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存在直接影
响。
  (2)关于双方通过双碳产业基金推动收购深圳市千懿氢能有限责任公司,
后续的收购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未签订正式协议,签署具体协
议的时间尚未确定。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注册设立,成立时间较短,目前
团队人员较少。截至目前,目标公司无相关专利,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后续产品
研发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公司的产品尚未形成收入,后续的订单获取情
况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宽带接入服务、IDC、云计算等
互联网增值服务。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川华信专(2022)第 0324
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消除。
  一、媒体报道简述
战略合作,双方合作成立双碳产业基金,在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将氢燃料电池
技术和整车总装技术引入深圳落地。双方通过双碳产业基金推动收购深圳市千懿
氢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最终将成为其单一大股东。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一)经核实,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深圳市重大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成立双碳产业基金签署的初步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双方合作成立双碳产业基金,基金首期规模十亿元。
  (2)双方通过双碳产业基金共同推动收购千懿氢能项目。
  上述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
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协议后续的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签署具体协议的时间尚未确定。
  (二)关于“双方通过双碳产业基金推动收购深圳市千懿氢能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千懿氢能”或“目标公司”)”,后续的收购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尚未签订正式协议,签署具体协议的时间尚未确定。
  (三)千懿氢能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注册设立,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团队人
员较少。截至目前,目标公司无相关专利,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后续产品研发成
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公司的产品尚未形成收入,后续的订单获取情况存在
不确定性。
  (四)目前氢能源市场整体处于发展的相对初期,未来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宽带接入服务、IDC、云计算等互联网增值服
务,发展氢能源业务仍面临主营业务整合的不确定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协议本身
不产生具体收益,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财务指标不存在产生直接影响的情况。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万元同比下降 24.59%,净利润为-136,810.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31.47%,
仍存在部分经营性风险。
   (二)框架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协
议后续的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
具体协议为准,签署具体协议的时间尚未确定。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川华信专(2022)第 0324
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消除。
   四、郑重提醒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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