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激智科技
股票代码:300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TB Material Limited
注册地: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
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通讯地址: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
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5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激智科技、公司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 指 TB Material Limited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动、股份减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TB Material Limited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注册地址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
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法定代表人 林宁(LIN Ning David)
注册资本 港币10,000元,可发行1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的普通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83692(公司编号)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咨询 ;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不适用
股东情况 TB Material Ltd.持有1股普通股,出资比例100%
通讯地址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
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居留权
地
林宁 男 中国香港 董事 中国香港 否
(LIN Ning David)
黄志贞 女 中国香港 董事 中国香港 是
(WONG Gladys Chi-Ching)
陈远 男 中国香港 董事 中国香港 否
(CHEN Yuan)
陈函霏 女 加拿大 董事 中国香港 是
(CHEN Han-Fei)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发展需要,以及因公司总股本变动
导致的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0,037,615股,持股比例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155,200,500股的12.9108%。(公司当时尚未有回购专用账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3,830,025股
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4678%。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5,520.05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2,800,750股。
因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办理完毕1,367,1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公司股本
总数由232,800,750股增加至234,167,850股;又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综上导致香港TB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TB又于2022年02月08日至2022年5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595,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29%,香港TB目
前持有股份数为20,716,20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9108%。(公司目前总股本按最
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61,872,850股计算,下同)
综上,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累计减少达5.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股份20,716,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7.910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 变动后持 变动时公司 变动后持 变动比例 备注
方式 股数量 总股本 股比例
(股) (股) (占当时
总股本)
给小米科技
(武汉)有限
公司
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
票27,920,000
股
年04月29日 股、集中竞价
减持
释
年05月10日
合计权益变动比例 -5.00%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票3,595,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29%。公司目前总股本按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61,872,850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公司目前总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当时总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剔
(权益分派前) 股本比例 (股) 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
香港TB 合计持有股份 20,037,615 12.9108% 20,716,205 7.9108%
其中:无限售条 20,037,615 12.9108% 20,716,205 7.9108%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占公司目前总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股本比例(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
大宗交易 2022.03.08 2,325,000 21.50 0.8878%
集中竞价
交易
集中竞价
香港TB 2022年3月 288,700 24.23 0.1102%
交易
集中竞价
交易
集中竞价
交易
合计 - 3,595,180 - 1.3729%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二、备查文件地点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TB Material Limited
签署日期:2022年5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股票简称 激智科技 股票代码 300566
Room 2001-2004,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Connaught Road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TB Material Limited
注册地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香港中环干诺道中
楼2001-2004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
持股数量:20,037,615股(按权益分派前)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
持股比例:12.9108%
比例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本 次权益变 动后,信 息 变动数量:9,340,218股 (按权益分配后股数计)
披 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 的 变动比例:5.0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20,716,205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 7.910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2年5月10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减持和被动稀释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不涉及
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
信 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 拟 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于 未来 12个 月内继续 增 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
持 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 人
减 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 上
是□ 否□ 不适用√
市 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 问
题
控 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 人
减 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 偿
其 对公司的 负债,未 解
是□ 否□ 不适用√
除 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 的
担 保,或者 损害公司 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 取
是□ 否□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注:本次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155,200,500股,本次变动后对应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份)261,872,850股(即包含期间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变动)。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TB Material Limited
签署日期: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