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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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经理层
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事会
工作指引》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各项议案的执行等。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案:
   (1)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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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
案》;
    (8)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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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审议《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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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2)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
    (3)审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4)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
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
法权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审议《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
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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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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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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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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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审议《关于下属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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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审议《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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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
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
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内容与承诺投入项目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和监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八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预计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仲钨酸铵、钨废料,销售钴粉、
仲钨酸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2)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钨废料,销售碳
化钨、再生碳化钨及锌熔料、钴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
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采购报废汽车废钢等并向其收取房租及服务费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支付光伏电费,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向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锌熔料、碳化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钴粉、仲钨酸铵等相
关产品的需求,公司拟调整与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销售产品类关联
交易额度。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下
属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钨资源”)增资扩股事宜与荆
门荆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科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荆门市鑫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亿瑞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鑫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翼、深圳
市佰源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研、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三亚深研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泽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荆门市慧丰和新材料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合
伙)、南昌中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订《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
司持有绿钨资源的股权比例将由 100%变更为 53.62%,绿钨资源仍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由于荆门市鑫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坤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荆门市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唐丹先生为公司原监事,荆门市鑫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蒋振康先生为公司董事王敏女士的儿子,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陈星题、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
(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马怀义及浙江德威就浙江德威股权转让及
增资扩股事宜签订《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 5.60%的股权转让予荆门
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同时,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
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基础上,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对目标公司增资。目标
公司股东格林美、陈星题以及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
义不参与本次增资。由于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陈星题先生为公司原董事,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敏先生为公司原副总经理,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波先生为公司原监事会主席,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唐丹先生为公司原监事,艾泽拉斯(深
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蒋振康先生为公司董事王敏女
士的儿子,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马爱芬
女士与公司原董事陈星题先生的配偶为兄弟姐妹关系,马德鸿先生与公司原董事
陈星题先生的配偶为兄弟姐妹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监事会
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
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1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登记、报备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监督和敦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2年的主要工
作计划如下: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
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
司字〔2020〕128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将积极推进对重大经营管理活
动、重要经营业务和关键管理环节监督检查,坚持监督从严,进一步完善管理体
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善,今后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
主动、系统地对现行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证监局、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项辅导培训,并主动与其他上市公司监事
会沟通交流。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加强对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
司的经营符合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确保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运行,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关注和监督。上述重大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
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监事会将继续
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在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下,决策并实施重
大事项,防范风险。
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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