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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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将对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因离职
而不具备 激励资 格的 1 名激 励对象 的已获 授但尚 未解锁 的限制 性股 票共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履行的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按照《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对 1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04,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当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时,公司有权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
    根据以上规定,因《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1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000 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000 股。
    (三)回购价款
    就回购前述 10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向前述 1 名人员支付回购价款合
 计人民币 2,805,920.00 元。
    (四)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例,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
 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限制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1,790,897      27.37           0    121,790,897    27.3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99,900       0.27     -104,000     1,095,900     0.25%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444,952,331     100.00     -104,000   444,848,331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 1 名激励对象离
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000 股,回购价款合计 2,805,920.00 元。监事会同意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1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应回购注销 1 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000 股,回购价款合计 2,805,920.00
元。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持续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
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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