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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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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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合
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泽刚先生、
韦强先生、韩国良先生、李智军先生、张晓屹先生、张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松源先生、刘
光超先生、张宁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运作水平,薪酬方案合理有效。因此,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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