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8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78,472,63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 股)的 38.7210%。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9,176,691 股)的 0.0035%。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
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03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5029%。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54%。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54%。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59%。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8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64%。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8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69%。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57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749%。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49%。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54%。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44%。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份总数的 99.99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75,47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87.7254%。表决结果:当选。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