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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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
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莱阳禾嘉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山
东中科春雪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人民币 2530 万元(含)以内,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
会议审议时三名关联董事郑维新先生、王克祝先生和李颜林先生回避表决,全体
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可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6 票赞成(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拟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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