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8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3,187,0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生变化;若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87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11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李杰,公司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自然人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玉喜、汪孔斌、周润良、徐方友、杨卓印、徐玉银、
徐根松及离任董事孙爱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
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炜
咨询电话:0566-5299004
传真电话:0566-529900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