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
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拟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
超过上述额度。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 15 亿
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5.30 亿元;为陆丰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
实际担保金额为 1.40 亿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权。
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是否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 近一期资产 关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期经审计净资产
比例 负债率 担保
比例
广东宝丽华新能 广东宝丽华电力
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 陆丰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源电力有限公司
合计 - - 553,079.60 480,000.00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玖仟万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
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销售及进出口:煤炭。(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 2021 年度前三季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5,553,120,684.77 5,916,903,391.92
负债总额 1,837,751,035.26 1,952,627,608.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30,184,000.00 1,169,50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34,966,173.71 1,154,084,862.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715,369,649.51 3,964,275,783.13
营业收入 4,229,861,005.16 4,286,381,876.20
利润总额 1,003,581,601.12 1,744,304,027.43
净利润 751,093,866.38 1,394,968,347.32
信用等级状况 AA+ AA+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捌仟伍佰零壹万捌仟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
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粉煤
灰、灰渣、石膏;煤炭批发和进出口;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 2021 年度前三季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9,272,634,176.83 9,560,778,527.19
负债总额 5,676,333,875.60 6,128,519,407.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00,612,000.00 5,052,61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23,045,570.03 1,527,907,407.7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596,300,301.23 3,432,259,119.41
营业收入 3,122,517,694.71 2,921,123,446.78
利润总额 206,921,674.56 429,141,457.42
净利润 164,041,181.82 321,710,135.95
信用等级状况 AA+ AA+
四、董事会意见
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
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宝丽华电力经营的梅县荷树园电厂及陆丰电力经营的陆丰甲
湖湾能源基地为公司主要资产所在、主要营业利润及收入来源。为确保子公司宝丽华
电力、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2022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必须且重要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两家子公司均经营稳健、质地优良、资信良好。公司2022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对本
次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
力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99,07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82.3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53,079.6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66%。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