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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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及聘任情况
  为满足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陈登志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总经理;聘任陆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苗新民先生、赵毓毅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亚坤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周凤娟
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朱斯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
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亚坤女士、朱斯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亚坤、朱斯佳
   联系电话:0755-29893456-81300
   传真号码:0755-29895093
   电子邮箱:ir@szkexi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洪立先生任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
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洪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任
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其在董事任
职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职。
   公司对吴洪立先生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任职人员简历
  陈登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研究生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11 月,就职于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公司华联贸易商行,任主
管;1998 年 3 月至 2002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历任客
户经理、办事处主任;2002 年 2 月至 2012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市科信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历任业务三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2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登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277,42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比例为 12.6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苗新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研究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河北旭日集团,任区域代表;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4 月,就职于三一重工,任区域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就职于深
圳市科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历任客户经理、联络处主任、市场部经理、大区总
监;2012 年 9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总监、副总
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苗新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担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深圳市新天下集团公司担
任财务高级主管岗位;2006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核算
会计、分析主管、项目财务主管等;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金蝶(中国)
软件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共享中心副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茂业集
团公司担任财务共享中心总监;2018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毓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年 6 月在中国移动政企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院院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毓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亚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陕西宏图纸业有
限责任公司会计主管,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开封黄河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成本主管,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规部总监、监事。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亚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凤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生,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9 至 2012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市科信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凤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斯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生,研究生学历,已
取得董秘资格证。曾就职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9 年 2
月起,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斯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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