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0,376,63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4503%。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 7 人(其中,2 名股东亲自出席,5 名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81,858,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3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518,0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533,9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3529%。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 3 人(其中,0 名股东亲自出席,3 名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13,015,9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5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518,0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登志先生、苗新民先生、吴悦娟女士、
吴洪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526,6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40,827,71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9,804,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
份数 13,406,49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超先生、陈曦先生、张正武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正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与同时选举产生
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向文锋先生、吴湛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潘美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210,5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67,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07,3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44%;反对 185,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48,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3%;反对 185,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40,827,71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191,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9%;反对 15,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弃权 17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48,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3%;反对 15,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3%;弃权 17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9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丽姣律师、宋晏律师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