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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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配方案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润分配实施方案的原则为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1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
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
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火车站进站路 3 号
  联系人:高宇
  联系电话:0316-3215889
  传真:0316-3215889
  联系邮箱:IR@tfzl.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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