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 二O二一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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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2,614,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
固定的原则调整方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分配方案不需
要调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682,61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9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辽宁省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咨询联系人:邢丹丹
   电话:027-82200722、0429-2709027
   传真:027-82200882、0429-27098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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