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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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
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他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和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未发现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
     专此独立意见!
(此页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签字:                    签字:
姓名:姜海华                 姓名:余宁梅
签字:
姓名:周亚宁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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