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关于修订前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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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前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修订背景:2020 年 12 月,公司与天普生化签订了 2021 年~2022 年
的《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原框架合同”),约定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
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
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2021 年 7 月,基于遵循及适应政
策与市场变化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天普生化就原框架合同签署了《关于
<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修订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 合同类型:采购框架合同的修订备忘录;
  ? 合同金额:备忘录约定,原框架合同中的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
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修订为每 12 个月内(即当年 7 月 1 日起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交易金额不低于 1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905.62 万元人民
币,与天普生化的交易金额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63.63%;因本备忘录的签
署,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与天普生化的交易额减少 1 亿元,因此减少的收入额度
约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34.60%,假设相应减少毛利约 4,000~5,000 万元,
约占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的 27.63%~34.53%。本备忘录的签署,预计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尽管如此,鉴于公司一类新药艾邦德®
已获批上市以及公司在人源蛋白领域的其他业务拓展,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整体
业绩情况仍需视后续销售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业”)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生化”)签订了 2021
年~2022 年的《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原框架合同”),约定合同期内
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2021 年 7 月,基于遵
循及适应政策与市场变化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天普生化就原框架合同签
署了《关于<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修订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
录约定,原框架合同中的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
额)修订为合同期内每 12 个月内(即当年 7 月 1 日起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产品
合计交易金额不低于 1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本备忘录系对公司前期签署的日常经营性合同的修订,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
备忘录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该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备忘录系对天普生化向艾迪药业采购乌司他丁粗制品、尤瑞克林粗制品和
尿激酶粗制品的原框架合同的修订,具体的产品采购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
间等仍按原框架合同约定以每次双方盖章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        左敏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25 日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唐科技产业园高普路 89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唐科技产业园高普路 89 号
   主营业务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营销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人
                  资产规模:18.10 亿元
   务数据            营业收入:12.16 亿元
                  净利润:1.64 亿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对天普生化的年度销售金额分别为 19,136.30 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就天普生化向艾迪药业采购乌司他丁粗制品、尤瑞克林粗制品与尿激酶粗制
品,备忘录约定,原框架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
(不含税金额)修订为每 12 个月内(即当年 7 月 1 日起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交
易金额不低于 1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二)供货期间
   艾迪药业向天普生化供货的期间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备忘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双方于近日在江苏扬州和广东广州分别签署了该备忘录。
   (五)其他
   本备忘录生效后,即成为原框架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框架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备忘录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框架合同的其余部
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备忘录与原框架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备忘录为准。
  四、合同修订的原因
  人源蛋白(包括但不限于乌司他丁、尤瑞克林)具有广阔的应用市场空间,
公司在此业务领域具备独特的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开展乌司他丁新适应症 I 期
临床试验等工作,公司正积极将人源蛋白业务从产业链中游粗品领域延伸至下游
制剂领域,并根据此发展战略就业务布局做出了相应调整。同时,基于遵循及适
应政策与市场变化的需要,公司与天普生化经友好协商,就原框架合同签署了本
备忘录。
  五、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905.62 万元人民币,与天普生化的交易金额占
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63.63%;因本备忘录的签署,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与天普
生化的交易额减少 1 亿元,因此减少的收入额度约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一定的不利影响,尽管如此,鉴于公司一类新药艾邦德®已获批上市以及公司在
人源蛋白领域的其他业务拓展,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整体业绩情况仍需视后续销
售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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