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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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 2021-06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15:0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7月2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7月23日9:15—9:25,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永进先生主持。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36,344,342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3.64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362,855,9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5.9936%;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8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3,488,3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1,065,691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5.03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
表股份167,577,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8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3,488,3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7.6469%。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议案1.00   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834,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4470%;反
对 37,190,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9340%;弃权 3,320,0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6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555,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8.1224%;反
对 37,190,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9041%;弃权
决权股份的 0.973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7,181,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6982%;反
对 36,562,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8170%;弃权 2,59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4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903,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8.5176%;反
对 36,562,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7201%;弃权
决权股份的 0.762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49,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2.5372%;反
对 43,054,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273%;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19.4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770,6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6.8133%;反
对 43,054,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2.6234%;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30.563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733,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2.4784%;反
对 43,370,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864%;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19.43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55,1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6.7208%;反
对 43,370,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2.7163%;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30.5629%。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264,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2.5774%;反
对 42,752,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9711% ;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19.4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986,1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6.8765%;反
对 42,752,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2.5350%;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30.5885%。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674,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3.7724%;反
对 33,623,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2690%;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19.9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395,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8.7557%;反
对 33,623,6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4%;弃权
表决权股份的 31.3859%。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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