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ST 仁智 股票代码 0026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晶 祝思颖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办公地址
座 2405 室 座 2405 室
电话 0755-8320 0949 0755-8320 0949
电子信箱 ofc_board@renzhi.cn ofc_board@renzhi.cn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2,615,498.35 32,526,109.27 9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42,747.36 -12,452,372.67 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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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80,817.89 -11,636,686.60 52.9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025,357.45 -10,589,239.42 -70.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1% -25.35% 3.0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62,549,194.78 379,023,083.69 -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167,810.60 33,170,194.47 -15.08%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020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瀚澧电子 质押 81,387,013
境内非国有法
科技合伙企业 19.76% 81,387,013 67,347,567
人 冻结 81,387,013
(有限合伙)
林三原 境外自然人 1.90% 7,831,365 0
金雷 境内自然人 1.65% 6,780,000 0
许俊鑫 境内自然人 1.18% 4,856,300 0
黄贤 境内自然人 1.02% 4,216,153 0
郑少勇 境内自然人 0.77% 3,169,700 0
许秉右 境内自然人 0.74% 3,028,000 0
李凤恩 境内自然人 0.73% 2,988,800 0
陈松平 境内自然人 0.68% 2,815,548 0
周海群 境内自然人 0.68% 2,801,943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
年 12 月 13 日其将持有公司 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平
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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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拟将持有的三台农商行36,291,991股股份转让;2、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的相关公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重要诉讼:
州中院作出一审裁定。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时公司”)因不服原审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广东高院已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具体详
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2日、2019年12月24日及2020年6月16日刊载于指定
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未履行
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汇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商业汇票事项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商业汇票事项
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公司商业汇票事项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9-006、2019-016、2019-018、
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截至目前,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暂未开庭。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9月17日及2020年10月15日刊载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开庭传
票等法律文书及提交民事诉讼状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5、2020-083及2020-087);(3)仁智股份诉中经公司关于委托中经公司以9,600万票据融资的委托合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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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诉,截至目前,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暂未开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8月13日及2020
年9月12日刊载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及提交民事诉讼状的公告》、《关于收到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2020-059及2020-076)。
过2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划付给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之日,公司上述贷款余额
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2月5日,公司与掌福资产签订了《调解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
公告》、《关于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的公告》及《关于
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2019-109、2020-051、2020-074及2021-007)。
(三)除上述诉讼外的其他诉讼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第八项诉讼事项”。
(四)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项资产及负债状况分
析之第4项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