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1-30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
如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通过,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
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
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 号),现因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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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要求,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291.14 万
元,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18.19 万元。由于
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高升”。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5%,股票代码不
变,仍为 000971。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规则对照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所述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一)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高升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亚会审字
(2021)
第 01670018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874,483,407.88 元,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970,215.9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361,176.08 元。
(二)与规则对照情况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核查情况: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修订)14.3.1 条规定的应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如下: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公司情况: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00,970,215.9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98,361,176.08 元,营业收入为 874,483,407.88 元,营业收入扣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金额为 874,214,598.38 元,不存在
追溯重述的情形。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情况: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 1,219,953,659.39 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情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④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
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公司情况: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修订)14.4.1 条规定的应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暂停上市情形的核查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
票上市交易: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 13.2.1 条第(1)项规定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
为负值。”
公司情况: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00,970,215.97 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暂停上
市的情形。
订)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3 条的规定应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
复正常。
公司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74,483,407.88 元,公
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公司情况:公司因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事项引起诉讼,工商银行
仙桃支行的基本账户处于冻结状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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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运作,正常召开会议并形
成有效决议。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公司情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
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公司情况: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
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
额为 215,740.42 万元,因法院裁决担保无效、原实控人清偿等解决了
部分违规担保问题,
截至 2021 年 4 月的本息余额约为 87,984.96 万元。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
性。
公司情况: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00,970,215.9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98,361,176.0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 利 润 孰 低 者 均 为 负 值 。 但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具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亚会审字(2021)
第 01670018 号)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修订)的规定应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的暂停
上市标准。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3.3 条“(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以及“(五)公司向
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
保且情形严重的”的规定应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
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