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与(草案)主要差异情况说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6 号)
(以下简称
“《重组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对该《重组问询函》进行回复,
并根据《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补充和修订,于
为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披露《上海普丽
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现
对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与重组报告书(草案)的主要差异进行说明如
下: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补充披露;
“第五节 拟置入资产情况”之“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补充披露;
补充披露;
“第七节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新增及补充
披露;
情况”补充披露;
情况”补充披露;
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补充披露;
“第十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补充披露;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
响”补充披露。
除此外,无其他明显差异。
特此说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