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1-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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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5 月
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
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
          《业务指南》、
                《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结
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
的合理性已充分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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